助学金项目简介
针对中国贫困地区部分初中、小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濒临或已经失学的情况,海外中国教育基金会实行贫困初中、小学生助学金项目。该项目直接向学生发放人民币现金,此资助可用于学生的书本费、学杂费及其它学习用品费用,也可以包括学生的部分生活费用。以帮助这些贫困学生免于失学,重返课堂。
2005年,基金会根据中国政府实施‘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具体情况,对助学金项目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期能帮助更多的贫困儿童。
80%以上的资助点将设在目前有国家贫困县的省或自治区。其它20%以下的资助点在没有国家贫困县的省市自治区内。资助地所在县/市的年均人收入必须低于所在省或自治区的平均年收入。
极度贫困家庭的学生。
资助额为小学生每人每年310元,中学生每人每年400元人民币;
申请:由学生校方,家长单位或村委会共同出示书信,证明该生确属贫困生,并提出申请。
审核:基金会义工家访核查后将申请材料寄给基金会助学项目组及理事会审核批准。
发款:基金会写信通知每位获资助学生及家长。学校在基金会协调员监督下举行公开发款大会,并现场拍照。学校需张榜公布受助的学生名单和金额。OCEF不定期派监察员检查学校及学生情况。监察结果将被用于第二年的资助申请依据。
2008年春季发款收据
2007年秋季发款收据
2007年春季发款收据
2006年季发款收据
2006年春季发款收据
2005年秋季发款收据
助学金项目逐年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