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于国家各方面(包括财力) 的原因,高中(十至十二年级) 暂时未列入免费义务教育的范围,但是高中教育仍象一至九年级教育一样,是一个民族国民基础教育的一部分。如今,政府已逐步加强九年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的投入,而高等教育方面也有了国家贷款和减免学费等政策的支持。其间的高中教育成了衔接初高等教育的关键一环,也是提高民族素质及民族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海外中国教育基金会贫困学生奖学金项目适用于高中、职业高中及中专生等国内已规范好的介于初中和大学之间的学校。主要资助最贫困地区(如国家级贫困县)的高中生。
主要资助最贫困地区的高中生。每年在592个国家贫困县内被资助的高中生数目应占总数的70%以上。其余不多于总数的30%可以分布在非国家贫困县。
此项目为奖学金项目评审准则以学生的贫困程度为主,以学习状况(包括学习成绩,进步程度,求学上进精神)为辅助标准。一般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果家庭条件没改善,将一直被资助到高中毕业。
资助金额分三档,原则上资助学校规定费用的50%- 70%,其他可由家庭和学校(减免学杂费)相应出力。
1.对于学校收费(学杂费加住宿费)超过三千元人民币的,每人每年总资助额为2000元人民币.
2.对于学校收费(学杂费加住宿费)介于两千到三千元人民币者,资助1500元人民币
3.对于学校收费(学杂费加住宿费)低于两千元人民币者,每人每年资助额为下两者中较少者:1000元人民币.或者其学校收费额。
(每个高中生每年的平均资助费用大约是180美元。)
申请:由学生校方,家长单位或村委会共同出示书信,证明该生确属贫困生,并提出申请。
审核:基金会义工家访核查后将申请材料寄给基金会助学项目组及中国事务委员会审核批准。
发款:基金会写信通知每位获资助学生及家长。学校在基金会协调员监督下发款。OCEF不定期派监察员检查学校及学生情况。监察结果将被用于第二年的资助申请依据。
2008年春季发款收据
2007年秋季发款收据
2007年春季发款收据
奖学金项目学生数及金额逐年分省统计
奖学金项目受助学生升入大学人数逐年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