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批准通过关于改进会员制的若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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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于2014年6月13日至8月17日间就动议B14-008关于改进会员制的若干事宜分别进行投票,批准通过以下子动议,即日起生效:

动议B14-008-1 批准新的会员制包括付薪人员和注册义工

修改 bylaws,捐款额未达到会员费要求额度的工作人员,包括付薪人员和注册义工,也可申请成为会员,所须达到的条件另行规定。

动议B14-008-2 批准新的会员守则

制订如下会员守则,要求会员申请人签名同意遵守:

  1. 承认并遵守基金会章程,不做对基金会不利的事情。

  2. 未经基金会授权,不得代 表基金会在外参加活动。

  3. 不得以基金会会员的名义参加或组织政治、宗教或商业活动。

  4. 如由会员资格获取不 对非会员开放的基金会信息,未经授权不得向非会员公开或转达。

  5. 任何向会员发送的通知,除极特殊情况外,一般只通过电子邮件,会员在电子邮件和其它联络信息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基金会,对于因为无效的联络信息而造成会员无法收到通知,以及因此造成的其它后果,基金会不负任何责任。

  6. 基金会理事会选举和任何 其它需要会员投票表决的事宜,只通过在线投票的方式进行。

  7. 违反本守则的会员,基金 会有权解除其会员资格。

动议B14-008-3

修改 bylaws, 仅保留和继续接受普通会员和终身会员两种个人会员类型,且在 bylaws 中不声明具体的捐款金额或其它要求。

动议B14-008-4

修改 bylaws, 在 bylaws 中仅保留普通会员一种会员类型。保留现有终身会员,但不接受新的终身会员。

动议B14-008-5

批准普通会员资格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1. 普通会员资格须由捐款人或工作人员本人申请并获基金会批准方可生效。

  2. 会员申请如果获批准,会员资格生效日为申请递交日期。如果会员申请未通过审批,必须在补足必要的捐款数额或义工时数之后重新提交申请。

  3. 为了与理事会选举周期同步,普通会员不论会员资格从何时起生效,会员资格的过期日统一定为生效日期之后的最近一个奇数年的10月31日。

  4. 捐款人申请成为普通会员,必须在申请日期前(至多可追溯至上一个过期日后,也即上一个奇数年的11月1日)累计捐款金额达到资助一名小学生两年(2014年的标准为200美元)。 在会员资格过期日后累计捐款金额达到会员最低要求之前,不可行使会员资格。如果在下一个会员资格过期日之前累计捐款金额达到会员最低要求,即可自动延续会员资格至下一个过期日。如果在下一个会员资格过期日之前累计捐款金额未达到要求,即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而需要重新申请。此申请由捐款人会员服务部负责核对捐款额及审批。

  5. 义工申请成为普通会员,必须在申请前已经服务满一年,及义务工作总时数达到100小时,并且承诺在会员期间平均每周为OCEF义务工作2小时。在会员资格过期之前须重新申请,经批准后即可延续会员资格。此申请由义工的直接主管负责核对服务时数及审批。

  6. 受薪专兼职人员和项目人员签署工作合同日即可申请成为会员并可保持会员身份至离任当日。此申请由人力部负责核对合同签署日及审批。

请有关各部门依照执行。谢谢!


海外中国教育基金会(OCEF)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